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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提示

创建时间:  2020/03/01  安宁   浏览次数: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根据学校及派遣公司的防控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派遣相关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方法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沟通方式,以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紧急业务优先办理为原则,处理人才派遣业务。

业务提示

一、录用、退工、续签等业务

1、录用:用工部门提交录用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人才派遣人员审批表》和《入职通知书》。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暂缓,用工部门在符合学校相关用人规定的前提下可先行用工,等正式开学后再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补交纸质材料。

2、退工:用工部门提交退工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人才服务中心经过审核后将通知派遣公司先行线上处理,等正式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关于劳动手册及退工证明的发放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将与用工部门协商处理。如退工涉及经济补偿等事宜请提前联系。

3、续签: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派遣人员,暂缓续签手续,等正式开学后再行办理。用工部门如打算终止用工,请提前联系。

4、退休:如有派遣人员达龄退休,请提前联系后办理。

二、社保及公积金缴纳

疫情防控期间,用工部门可暂缓社保及公积金缴纳(不影响派遣人员个人按时缴费),等正式开学后尽快补缴。

三、各项申报工作

1、工伤申报

如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请用工部门及时联系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工伤申报。

22020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申报

派遣人员平均工资申报工作将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将等待派遣公司进一步通知。

32020年度用人计划申报

用人计划申报工作延期至正式开学后启动。

四、其他业务

1、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开具

用工部门提交电子版材料,经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交由派遣公司先行处理,等正式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纸质证明开具以后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发放。

2、档案转接

档案转接延期至正式开学后办理。

联系人:蒋莉丽 18017541262 电子邮箱:jll@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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