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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办理补充提示

创建时间:  2020/03/12  安宁   浏览次数:   

——录用及续签3月工作安排

为保障学校派遣用工正常有序开展,同时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人才服务中心经与学校人事处及派遣公司沟通决定,从3月开始派遣人员的录用与续签将采用无接触签约。用工部门的用工审批可采用电子流程进行,劳动合同文本签约由派遣公司负责点对点无接触完成,所有纸质版材料请用工部门于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用手续及流程

1、用工部门提交电子材料:《人才派遣人员审批表》(附1)及《入职通知书》(附2)。其中:

《人才派遣人员审批表》"用工部门意见"一栏中的"签字(盖章)"可由部门负责领导电子签名代替。"用工主管部门意见"一栏请用工部门联系人事处陈锦老师进行电子审批。

《入职通知书》右下角"部门盖章"可由部门人事负责人电子签名代替,同时注明部门全称(必须与部门公章一致)。

★以上2份表格请完整填写,尤其《入职通知书》不要有遗漏项且不能涂改。

2、用工部门提供录用人员的快递地址及联系电话。

3、人才服务中心及派遣公司经过审核以后,将由派遣公司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并快递给录用人员。(劳动合同文本附快递回邮地址)

4、录用人员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以后,需仔细阅读签约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合同文本的指定地方完成本人手写签名(黑色水笔、字迹清晰、不潦草)并完整真实填写个人信息。签约完成以后,由录用人员将劳动合同文本、个人身份资料分别快递返回给派遣公司。

个人身份资料快递信息:

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2681001/08

联系人:杨柳,电话:23225122

5、新签《劳动合同》所需个人身份资料:

1上海户籍需提供:

1)《劳动手册》

2)身份证复印件×1(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清晰)

3)退工证明

4)雇员服务信息表

2外省市户籍需提供:

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地址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2(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清晰,其中1份粘贴在"22号文表"下方)

3)退工证明

4)雇员服务信息表、22号文表、申0-2

★如不能提供退工证明,请确保录用人员处于退工状态,否则影响招工及社保缴费。

★"雇员服务信息表、22号文表、申0-2表"见附件。

二、续签手续及流程

1、用工部门提交电子材料:《入职通知书-续签》(附3),其中,右下角"部门盖章"可由部门负责领导电子签名代替,同时注明部门全称(必须与部门公章一致)。表格请完整填写,不要有遗漏项且不能涂改。

2、用工部门提供续签人员的快递地址及联系电话。

3、人才服务中心及派遣公司经过审核以后,将由派遣公司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并快递给续签人员。(劳动合同文本附快递回邮地址)

4、续签人员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以后,需仔细阅读签约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合同文本的指定地方完成本人手写签名(黑色水笔、字迹清晰、不潦草)并完整真实填写个人信息。签约完成以后,由续签人员将劳动合同文本快递返回给派遣公司。

5、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个人身份资料。但在上个劳动合同周期内,派遣人员如果发生过户籍变更或者身份证换证,则需提供相应材料。

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蒋莉丽 18017541262 电子邮箱:jll@shu.edu.cn

附1:人才派遣人员审批表

附2:入职通知书

附3:入职通知书-续签

个人身份资料(表格)

22号文表

雇员服务信息表

申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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