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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进阶试点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1/01  安宁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附件一),并结合我校进阶试点人员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6年进阶试点人员聘用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阶聘用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进阶资格进行初审。年度考核结果从进编时间算起,本次只审核2015年度和2016年度,2015年之前的考核结果不计入内。

2、符合相应条件者填写《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附件二)。

3、由人事干事汇总,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上报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电子版请一同上报,邮箱:doveba@t.shu.edu.cn,地址:延长校区西部自动化楼406

二、时间安排

11120日前各学院(部门)提交《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

21120日——1130日进阶试点聘用管理领导小组对资格申报结果进行评审,发文通知资格审核结果。

3121日——1231日,各学院(部门)与相关进阶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如有疑问,请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许毅;电话:56331552

附件一、二:《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

上海大学人才服务中心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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