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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4/28  安宁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学院:

2016年学校房改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房改补贴发放对象主要包括"退休职工"、"零面积老职工"、"新职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予配合落实。

一、退休职工

(一)发放对象:2016年退休的教职工。

(二)发放办法:经审核批准,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一次性发放,年底到位。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退休的教职工名单及初审情况发各单位(学院),请落实专人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对于需补材料的予以催交,请教职工本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过世教职工由家属),如有问题或需补交材料的务必于530之前报房产处。

2、请认真核对本单位2016年退休教职工名单,若有遗漏请直接通知本人到房产处办理手续,并报房产处;若有其他单位人员无法通知的,请及时告知房产处另行通知;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请告知房产处。于530之前完成。

二、零面积老职工

(一)申请和发放的对象:1999123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的(指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不是来上海大学的时间)、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已购商品房的、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的老职工,可以申请提前支取。根据申请人数和学校预算,按照"购房先后""进校先后"的排序办法确定发放对象

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指夫妻双方均未以任何方式获得过公房私房(且户口不在册)、动拆迁安置等。

(二)申请办法:填写《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原住房现住房情况及资料、家庭户口簿、配偶单位住房证明、夫妻双方原单位住房证明等)530日前交房产处。

(三)发放办法:根据老职工的认定办法确定补贴金额。进校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未满10年的,每年发放总额的1/10,进校至今的累积金额一次性发放,其他按年发放,累计10年发完;发放后,发生职务职称晋升不再调整补发。年底到位。

三、新职工

(一)申请和发放的对象: 200011(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指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不是来上海大学的时间)、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已购商品房的、未享受过学校住房补贴的新职工,可申请提前支取(入住教师公寓的退宿后才可申请)。根据申请人数和学校预算,按照"入住教师公寓""购房先后""进校先后"的排序办法确定发放对象。

(二)发放办法:根据职务职称确定月补贴标准,进校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未满10年的,进校至今累积金额一次性发放,其他按月核发,共计发放10年。发放期间,发生职务职称晋升的可申请调整标准。

(三)申请办法和发放程序

1、申请人登录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填写《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网址:pim.shu.edu.cn),并上传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于530之前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1

26月上旬在房产处网上公布拟发名单,630日之前拟发人员到房产处签字确认。7月底发放。

3、已启动房贴发放的新职工,若职称(级)有变动需调整月补贴标准的,需填写《上海大学已启动补贴发放的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学校批文,于530之前交房产处。

四、其他

1、已享受过学校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教师不再重复发放,请不再申请。

2、请教职工认真对照零面积老职工提前支取条件,不随意申请。

3、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4、接待时间:周二至周五,电话:66133818,接待地址:新校区后勤大楼306室。

上海大学房地产管理处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1、《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使用流程》

2、《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3《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4、《上海大学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


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使用流程

各位新职工:

新职工房贴网上申请系统于51日正式上线,请各位需申请房贴的新职工登录学校PIM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输入网址:pim.shu.edu.cn

2、输入工号、密码

3、请进入服务大厅——房产处——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进入系统——填写《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4、填写过程中,未提交时可以更改,若遇到问题需要全部重填,可点击左上角"终止"后重填。

5、填写完毕点击左上角"提交"。一旦提交后,本人不能更改,也不可以重新发起新的申请,需进入下一流程被驳回后方可再次申请和提交。

6、个人发起流程填报并提交后——房改办经办人审核——房改办负责人意见——申请人确认——结束。个人可以登录PIM系统并在进行中任务找到状态,并及时进行个人确认。个人确认后,在已结束任务中状态显示已完成。

7、完成以上流程后,请点击立即打印,将该表打印1份并附产证复印件等备用。

2016.4.19

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出生年月

性别

职称(级)

工作年月

进校年月

户口所在地地址

配偶情况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工作单位

现住 房情

住房地址

承租人或产权人姓名

建筑面积/居住面积(㎡)

房屋性质

备注

1

2

原住 房情

1

2

3

其他需说

明的情况

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以下栏目教职工本人不填

现住房面积认定

应认定住房的地址

现住房认定面积

1

2

3

合计

房改办

审核

意见

人:

注:1、此表适用于19991231(含)前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2、需提供本人和配偶户籍证明、现(原)住房材料、已购商品房合同的复印件各一份;

3、表中"房屋性质"指:1)承租公房(2)已购公房(3)祖传、自建私房(4)全额出资自购商品房、安居房、平价房(5)单位补贴购买住房(6)承租私房(7)租赁学校教师公寓(8)市场租金住房

4、表中"住房情况"栏中的"备注"栏填写购买商品房的日期以及原住房的情况:1)已上市买卖(2)已套配(3)已动迁。

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出生年月

性别

婚姻状况

职务(称)

工作年月

进校年月

是否入住教师公寓(包括已退出)

入住起止年月

公寓地址

是否入住学生宿舍(包括已退出)

入住起止年月

宿舍地址

已购房情况

产权人

购房时间

交房时间

职务(称)变动情况( 月)

初级2起止年月

初级1起止年月

(硕士、副科)

中级2起止年月(讲师、正科)

中级1起止年月

(博士、讲师、副处)

副高起止年月

副教授、正处

高级起止年月

教授、副局

其他

需说

明的

情况

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以下栏目教职工本人不填

人事处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房改办

审核

意见

人:

注:1、此表适用于200011(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

2、需提供已购商品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教师公寓租赁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请各位老师于6月初关注房产处网站,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并需要来房产处签字确认,最终7月份在20号工资中"房贴"一栏发放。

上海大学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原职务(称)

现职务(称)

职务(称)职级变动时间

其他需说

明的情况

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人事处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房改办

审核

意见

原月补贴标准

/

调整后月补贴标准

/

月— 月期间应补发住房补贴缺额

负责人签字(公章)

注:1、此表适用于已启动住房月补贴发放的20001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

2、需提供职称职级变动批文复印件1份。

3、审核通过的将于7月份在20号工资中"房贴"一栏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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