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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附件一),并结合我校进阶试点人员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7年进阶试点人员聘用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阶聘用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进阶资格进行初审。年度考核结果从进编时间算起,2015年之前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计入内。 2、符合相应条件者填写《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附件二)。 3、由人事干事汇总,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上报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电子版请一同上报。 邮箱:anning@shu.edu.cn 电话:56331545,56331552 地址:延长校区西部自动化楼406 二、时间安排 1、11月20日前各学院(部门)提交《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 2、11月20日——11月30日进阶试点聘用领导小组对资格申报结果进行评审。 3、12月1日——12月31日,各学院(部门)与已进阶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如有疑问,请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安宁;电话:56331545。 附件一:《上海大学进阶试点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附件二:《上海大学进阶聘用申请表》 上海大学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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