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确认上海市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12/31  曹兴旺   浏览次数:   

关于确认上海市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申报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表的通知精神,请各用工单位将人才派遣人员2011年月工资收入(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进元)于2012110日前报上海大学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工作站。
上海大学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工作站
20111231

上一条:于信汇书记参加人才中心团拜活动

下一条:市教育人才交流协会理事长会议在我校召开